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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启用交通银行账户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报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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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各部门:

        学校交通银行基本账户已经建立,原中国银行账户业务全面停止使用,需要办理银行业务及开具增值税发票需使用新的银行账户办理

        支付50万元以上大额资金支出,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可报销例如:支付的水费、电费、采暖费,房屋维修,网络运行维护,体育馆维修等费用支出无论金额大小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可报销。

        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一式三联,其中绿色抵扣联报销时单独提供无需粘贴。除上述业务必需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其他需开具的发票如果在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尽可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报销的业务项目,如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办理银行业务及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名称:吉林建筑大学

    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2000041275575XX

    单位地址:长春市新城大街5088号(电话:可填各自部门电话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吉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221000603011905210330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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